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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运常识
火势凶猛!MSK最严重集装箱大火让广大货主物流企业心如刀割!
时间:2020年11月22日

最近海运界的特大新闻

必定是马士基的“MAERSK HONAM”号火灾事故事件

马士基“MAERSK HONAM”号火灾事故事件严重性已经升级,一名船员确认死亡,另外4名船员失踪,而起火原因仍未证实。(关于此事件的报道转载于https://www.maersk.com/press/press-release-archive/one-evacuated-crew-member-has-passed-away,详情请点击链接查看。)


遇上这样的倒霉事情,有货在船上的货主该怎么办呢?


货物被烧毁的,很惨!

货物如果侥幸没被烧毁,也将面对共同海损的赔偿责任!

没买保险的,很惨!


(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,当船舶、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,为了共同安全,有意地、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、支付的特殊费用,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。https://baike.baidu.com/item/%E5%85%B1%E5%90%8C%E6%B5%B7%E6%8D%9F/1573722?fr=aladdin,详情请点击链接查看。)


条款CIF,没买保险,货物被烧毁的货主,属于最倒霉一类的。货款是一分都拿不到的,同时还要交共同海损,还得付运费给船公司,还得承担收货人可能的“索赔”,等等一切责任都要货主自己承担。(这种情况比较少,一般不会省那点钱)


条款CIF,买了保险,货物被烧毁的货主,货款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(取决于你买的保险种类),要交共同海损(此费用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,也要取决于你的保险种类),要付运费。


条款FOB,收货人承担这些风险和责任了。但如果收货人拒付或者破产,最终在收货人那收不回钱,那还得向shipper来收钱。(曾经一个海商法的权威说FOB情况下,shipper也有可能承担损失)

事实再次证明保险的重要性!!!心存侥幸倒不如花一笔钱去买个保障买个安心。

所以一定要安全出货,不要瞒报敏感货物。省小钱花大钱,指不定哪天你的箱子出了问题,所有的损失都要你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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